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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甘甜园”被判赔甘汁园500万元!
甘汁园?甘甜园?这到底有什么区别? 甘汁园”(右侧)与“甘甜园”(左侧)部分商品比对 近日,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南京甘汁园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甘甜园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生效。 【基本案情】 1987年,原告甘汁园公司董事长蔡某某即创立了一家食品厂专注于白糖生产、销售,自2002年起在白糖、红糖等商品上注册并使用“甘汁园”字样的商标。甘汁园公司于2006年成立,此后持续
发布时间:2025.04.08 -
商家制售假冒农夫山泉瓶装水被判惩罚性赔偿
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要求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假冒瓶装“农夫山泉”注册商标矿泉水的行为属于未经原告公司允许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原告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确属侵权,且系恶意侵权,可以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考虑适用惩罚性赔偿,但综合考虑到被告系销售而非制造行为,且已被没收违法所得,同时也缴纳过了罚金,在确定惩罚倍数时酌情降低,以违法所得的1.6倍作为赔偿金额,最终调解被告
发布时间:2024.12.26 -
浅谈商标确权案件中“恶意”的认定
、诱导等方式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该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或者其他在先权利人存在联系的,或者自己不使用商标却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大规模提起诉讼的,可以推定其注册诉争商标具有恶意。 四是诉争商标申请人大量注册商标,明显超出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推定其注册诉争商标具有恶意。 在具体案件中,上述情形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会同时存在。需要
发布时间:2018.05.14 -
“圣象”诉“济宁圣象”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审获赔110余万元
号,经营地域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该案中,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均为木地板类商品,故在商品类别上相同。济宁圣象在生产、经营、销售木地板过程中使用“济宁圣象”等字样,突出使用“济宁圣象木业”“圣象木业”“圣象”等字样,在展会、宣传册、名片上使用“PowerDekor”作为圣象对应英文翻译,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其所销售的木地板产品来源于原告或与原告存在关联,故侵犯
发布时间:2020.01.13 -
“清风”遇“清凤”,真假难分清?
你买的是“清风”纸巾还是“清凤”纸巾?两者不仅名称近似,且包装装潢几乎相同,这让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买到了“冒牌货”。 7月16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红叶集团)诉杭州富阳某纸业公司、陈某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富阳某纸业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被告共同赔偿金红叶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100万元。截至发稿时,该案仍在上诉期内。 该案承办
发布时间:2019.08.01 -
英特尔诉宇视科技商标侵权案终审判决,宇视科技胜诉
8月1日,英特尔诉宇视科技“imos inside”商标侵权案终审判决,北京高院判决宇视胜诉,驳回英特尔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因案件时间贯穿中美贸易战,媒体称其为“打响遏制中国科技企业的第一枪”。2018年3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的总统备忘录,内容包括对价值600亿美元的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中美贸易战就此爆发。同一天英特尔就起诉国家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9.08.05 -
擅用“饿了么”,微店被追责
原标题: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饿了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擅用“饿了么”,微店被追责 因发现邓某开设的微店陈列着一堆使用“饿了么”注册商标的头盔、餐箱、冲锋衣等商品,“饿了么”平台的所有权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拉扎斯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该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以“饿了么”胜诉告终。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邓某和被上诉人拉扎斯
发布时间:2019.12.31 -
仿冒"富侨"商标足疗保健店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依法对原告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富侨公司)与被告北京春风足乐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下称春风足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春风足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富侨足道"字样进行宣传,与涉案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侵犯了富侨公司的注册商标权,判决春风足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富侨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富侨公司诉称,其系第
发布时间:2019.08.08 -
从司法实践看商标民事侵权案件损害赔偿之惩罚性赔偿研究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院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目的是通过重罚实现对恶性侵权者的示范性惩戒和对其他潜在侵权者的有效震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新《商标法》第六十三条首次明确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常规性赔偿方式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从该规定可以看出,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侵权人主观存在恶意;二是依权利人损失
发布时间:2020.06.01 -
“猴姑”并非“猴头菇”
“猴姑饼干,猴头菇制成,养胃。上午吃一点,下午吃一点。”2013年9月,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中公司)的“猴姑”饼干上市,其广告一经播出就受到人们的关注。而随着江中“猴姑”饼干在市场上一路走俏,一些与其名称、包装、广告语相似的“猴菇饼干”“猴头菇饼干”等纷纷“入市”。对此,江中公司陆续对生产、销售带有“猴菇”“猴头菇”等文字的市场主体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在多起诉讼中胜诉,获得数百万元侵权
发布时间:2020.09.15